大安检察院赴帮扶贫困村 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

2020-04-01 16:23:1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近日,自贡市大安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赴大安区庙坝镇坪上村向该村和帮扶贫困村九房村共7名司法救助对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5万元。

此次救助的7名青少年儿童均属在校学生,由于追诉抚养费无果,导致生活十分困难,衣、食、住、行、学无保障,均寄宿在亲戚家中;其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当事人有5人。在救助现场,大安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向7名被救助对象每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000元,并勉励他们要好好学习,特别是在疫情期间要加强自身防范意识,服从村镇疫情防控安排,听亲属长辈们的话,不搞集会、不到人群集聚的地方,认真上好网课,努力学习,掌握好知识,争做对社会有用的人。7名被救助青少年儿童表示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并对检察机关的救助表示感谢!

大安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救助、脱贫、防疫”三不务:一是在疫情期间坚持抓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通过12309电话、邮寄、远程视频等非接触方式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救助金3.5万元;二是坚持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大安院将司法救助与贫困村联系起来,依法大力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司法救助工作,去年以来共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人,发放救助金5万余元,帮助贫困当事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并通过其他救助方式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三是狠抓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关于12309检察服务热线认真履职全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服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抓好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未发生一起疫情事件。疫情期间大安院坚持“救助、脱贫、防疫”三不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王东)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