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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法院受理首例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

www.scol.com.cn  (2018-06-29 16:36:4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6月27日,大安法院立案受理首例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3月15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邹某某在禁渔期内使用地笼网12副和刺网3副,在大安区何市镇乌龙河(别名长滩河)非法捕捞 水产品共计42尾,重19公斤。公安机关在现场将其挡获,并依法扣押地笼等渔具。经大安区农牧林业局认定,涉案渔具等地笼网为禁止在天然水域使用 的渔具,刺网网目尺寸符合四川省天然水域最小网目尺寸要求。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邹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天然水域内使用禁用的地笼捕捞水产品,属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大安法院受理该案后,已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被告人邹某某指派辩护人,并定于近期公开开庭审理。届时,大安法院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及社会群众旁听庭审。(周艳霖 兰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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