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自流井法院“三举措”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探头兵”作用

http://www.scol.com.cn  (2017-08-16 15:30:42)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为加强对区法院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推动“微腐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近日,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通过“三举措”发挥廉政监察员的“探头兵”作用,让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一是高度重视,适时补充人员力量。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微腐败”治理工作,针对纪检部门人员力量薄弱问题,在不能增加现有人员编制的情况下,适时从资深法官、中层干部、年轻干警中择优选任12名同志担任廉政监察员,以解决人手不足问题。同时,于8月10日上午专题召开廉政监察员工作会议,宣读人员调整相关文件,安排部署下半年廉政监察工作,要求廉政监察员要认真履职,做好表率,为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贡献。

二是规范职责,明确工作纪律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区法院制定了本院廉政监察员工作职责相关规定,明确了廉政监察员的选任范围、职能职责、履职方式以及工作纪律要求,让廉政监察员对自身职能职责清楚了解。同时,区法院还要求廉政监察员加强廉政业务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发挥廉政前沿的“探头兵”作用;对日常开展的监督工作要注重收集线索,做好记录,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向庭室负责人和本院纪检部门上报。

三是注重参与,实行轮流值班制度。为更好发挥廉政监察员的主观能动作用,区法院从调动廉政监察员的工作积极性着手,实行轮流值班制,每两人一班,时间一个月,负责协助纪检部门接待举报投诉群众、会风会纪监督、开展网评、参与日常审务督察、廉政监督及其他工作,让廉政监察员更直观、更深入感受廉政监督的工作流程,参与到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中来。同时,一庭(室)一员的廉政监察制度,将会对全院干警的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及廉政建设工作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对推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着深远的意义。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