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法院:两次开庭促调解 当庭兑现30万

2018-03-23 14:41:4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近日,富顺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林某某等16人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该公司当庭支付林某某等人部分经济补偿金及失业保险金30余万元,并承诺余款20余万元将于近期内支付。拿到钱,工人们十分激动,向法官表示感谢:“辛苦你们了,感谢法院让我们这么快就领了钱。”此批案件的成功化解,为民一庭打造“民生维权”亮点工作又添上浓浓的一笔。

据了解,16名工人均是该公司工作多年的职工,因种种原因,该公司一直未能完善工人们的相关社会保险手续。2017年底,因公司经营困难,该批工人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但相关后续问题没有妥善解决。2018年年初,林某某等16人要求公司尽快解决落实相关待遇问题。同时,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后,公司认为其不应支付失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医疗保险金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8年2月26日,富顺法院民一庭受理该批案件后,始终基于缓和劳资矛盾的初衷,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坚持以调解为主导。3月8日,该批案件进行第一次开庭,承办法官积极征求双方意见,但16名工人不信任公司,不同意调解。承办法官并没有气馁,庭审后多次耐心细致劝说疏导林某某等16人,并认真热情地向其释法析理。双方终于在经济补偿金以及失业保险金的金额上达成初步意见,但对完善社会保险手续的意见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劳动者坚决要求完善手续后再接受调解意见,但公司一方又暂时拿不出足额的钱完善社会保险手续。虽然完善社会保险手续并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但为了彻底化解矛盾,承办法官最终决定在3月19日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在第二次开庭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下,面对面发表意见,消除了隔阂,最终通过拉锯式的谈判、沟通、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当庭向16名劳动者支付失业金和50%的经济补偿金共计30余万元,余款20余万元近期支付,还协调公司对社会保险事宜进行书面承诺。至此,困扰职工们多年的社会保险待遇纠纷尘埃落地。

(肖晓旭 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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