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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一企业违规排放污染物 遭220万元顶格处罚

www.scol.com.cn  (2018-04-16 21:32:11)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记者 张启帆)13日上午,自贡市环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自贡一季度环境质量、执法状况,以及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和该市打赢环保翻身仗的情况。据悉,在一季度的执法过程中,自贡某企业因多个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以罚款220万的顶格处罚。

记者从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自贡环境监察执法系统2018年1季度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2件,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84份,罚款共计434.96万元;共下达《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书》24份;《查封扣押决定书》2份;移送公安行政拘留3起,执行拘留3人。其中,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和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以顶格处罚,分别处罚1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

数据显示,今年1-3月,自贡全市环境质量总体较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7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减少9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7.2微克/立方米和15.4微克/立方米;地表水环境质量6个断面达标,达标率为46.1%,同比上升23.0个百分点,沱江干流水质实现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据悉,自贡环保部门一贯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态度,深入开展“利剑斩污”、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工业企业排污专项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国省控水质监测断面环境问题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狠抓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办,从重从快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为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线索,自贡环境监察执法系统从2018年起,推出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水污染、大气污染、工业企业污染等六大类12种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举报。

据悉,举报受理范围包括:水污染问题——向水体排放、倾倒有毒有害废弃物或其他污染物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方式排放、倾倒污水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大气污染问题——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露天喷漆(涂)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气体的;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加工、销售、使用煤、重油、木材等高污染燃料的;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拒不执行停产、限产措施的;在机关、学校、医院、居民住宅区等环境敏感区,非法从事石油化工、油漆涂料、塑料橡胶、造纸印刷、饲料加工、养殖屠宰、餐厨垃圾处置等产生有毒有害或者恶臭气体的生产活动的。

工业企业污染问题——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固体废物,擅自将危险废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的;私自将废旧放射源和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交由无资质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擅自处置的。

据自贡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刘久刚介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环保部门将给予举报人(单位)50元至500元不等的奖励。他们希望通过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积极拓展监督渠道,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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