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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自贡申领居住证的外地人 快点要看过来

http://www.scol.com.cn  (2017-02-13 19:51:40)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2016年12月底,自贡市已全面启动实施居住证制度,目前已受办理30人次,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政策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居住证的申领条件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居住证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区县[本区县内户籍在其他乡镇的人口到本区县城区居住的,可以按条件申领居住证;本区县内户籍在其他乡镇的人口到市内其它区县城区居住的,参照前款办理]。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一标三实”流动人口申报、登记、采集居住信息已满半年。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的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居住证的申领受理

申领人16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由本人申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填写《居住证申领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的签注

居住证签注是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年限的证明,实行每年签注制度。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应当在居住地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收费

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收费按照国务院和省制定的标准执行;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在国务院和省未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前,各地换领、补领居住证,暂不收费)。

骗领、冒用居住证的法律后果

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或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冒用他人居住证或使用骗领的居住证以及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自贡市各区县咨询服务电话

自流井 0813-4703122

贡 井 0813-8779251

大 安 0813-4703219

沿 滩 0813-4703432

汇 东 0813-4703826

荣 县 0813-4703629

富 顺 0813-470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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