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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www.scol.com.cn  (2018-02-06 17:25:2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自贡市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推进“三创联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从即日起,我市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

(一)自流井区:舒坪镇、新街、郭家坳街、五星街、东街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二)贡井区:长土镇、成佳镇、艾叶镇、建设镇、贡井街、筱溪街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三)大安区:新民镇、团结镇、和平乡、凤凰乡、大山铺镇、大安街、凉高山街、龙井街、马冲口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四)沿滩区:沿滩镇、卫坪镇、仙市镇、王井镇、邓关镇所辖区域。

(五)高新区管委会所辖全部区域。

(六)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区域。

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由主办单位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并积极劝阻、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五、本通告由自贡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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