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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租房合同发现蹊跷 法官走访调查还原真相

http://www.scol.com.cn  (2016-12-23 17:18:20)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原本长期居住城镇的原告却向法院提交了两份同一房东却字迹不一的租房合同,荣县法院道交法庭承办法官通过走访调查最终还原事实真相,并妥善调解了该起案件。

2016年3月24日,原告徐林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与被告邓刚驾驶的大中型拖拉机相撞。经鉴定,徐林颅脑损伤构成十级伤残、颅底骨折伴脑脊液鼻漏构成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尚需10000余元。经与邓刚及其车辆所投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未果,徐林遂诉至法院。

开庭审理时,承办法官发现原告徐林提交的两份房屋租赁合同中,虽是同一房东,但字迹却不一致。而徐林对于法官的质疑,回答也是前后矛盾。在法官的追问下,徐林终于承认,由于房东在外躲债无法回来为其作证,为了能获得城镇赔偿标准,并伪造了其中一份合同,但自己在城镇务工与居住多年是事实。法官当即对徐林进行了训诫,徐林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庭后,经法官多次走访调查,证实了徐林所述情况属实。考虑到徐林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又是家里主要劳动力,在此次交通事故受伤较重的情况,为充分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邓刚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徐林120000余元。(文中人名系化名)

(雷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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