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中院以案释法:“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2022-09-23 15:14:0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贺茂华 自贡频道 刘亿 四川在线记者 秦勇

9月23日,记者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告诫公众,防范执行风险,该法院发布三起“执行不能”典型案件。

据了解,“执行不能”是指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即使人民法院穷尽一切手段和措施,仍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找到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

案例一:王某与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王某与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程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于乡村道路将路边王某碰倒,致使王某胸部肋骨和脊柱椎体骨折,经鉴定被认定为九级伤残,法院判决程某应支付赔偿款7万余元。

【执行过程】

3月18日,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执行后,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程某无房产、车辆、存款及其他有价证券。经实地调查,被执行人程某,年逾七十,跟随儿子生活,平时在家照顾孙子,周遭偶有婚丧嫁娶,帮人做些零工赚取生活补贴,自身并无独立财产,其子女也因家庭生活负担繁重而无法予以帮助。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为申请执行人申请一定金额司法救助后,依法终结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典型意义】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执行,往往具有赔偿金额大,被执行人未投保相应责任险,无力赔付巨额损害赔偿困境。该案被执行人年逾七十,无财产亦无履行能力,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执行到位,属于典型“执行不能”案件。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法院在对受害人给予一定金额司法救助后,案件依法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受害人无法获得全额赔偿款项。

提醒公众:日常出行,务必注意行车规范,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依法预先为车辆投保相应保险,合理规避风险。

案例二:朱某申请执行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朱某与杨某系好友,在2012年至2013年之间,杨某分两次向朱某借款合计56000元,后杨某逾期未还。经法院审理,法院判决被告杨某应偿还原告朱某借款本金56000元及利息。

【执行过程】

4月19日,朱某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执行后,富顺县人民法院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杨某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工商登记、证券进行全面查询调查,除冻结控制住其一个银行账户上存款1816元外,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经实地调查,查实被执行人杨某多年前离异独居,身患严重免疫性疾病皮肌炎无劳动能力,现投靠在娘家农村靠侄女接济生活,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

【典型意义】

该案被执行人多年离异独居,寄居娘家靠侄女接济生活,且身患免疫性慢性病,无劳动能力亦无收入,导致无履行义务的能力。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不能执行到位,本案属于典型“执行不能”案件。民间借贷类案件,当被执行人身患疾病陷入生活困难,而丧失履行能力时,法院无法通过强制措施实现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债权暂无法实现的风险,只能由其自行承担。

提醒公众:民间借贷类执行案件数量长期位居执行案件首位,占比高达40%-60%之间,到法院执行阶段,大量借款人事实上已经无力履行,债权人应在发放借款前保持足够警惕,切勿贪图利息而蒙受本金损失。

案例三:杨某与朱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杨某与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杨某是木材、五金等原材料供应商,刘某是房屋装饰装修个体户,杨某常年向刘某供应木材、五金等原材料,待交易累计到一定金额后,再行结算,二人相互间较为信任,已经形成交易关系较为紧密的商业伙伴关系。后因刘某在装饰装修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经营陷入困难,待杨某惊觉,未付货款已高达60余万。该案审理后,法院判决刘某支付杨某材料款60余万及逾期利息。

【执行过程】

2月7日,该案立案执行后,经网络查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房产1套,车辆1辆,未查到其他财产。针对房产及车辆信息,经现场调查核实,该房产为普通三居室住宅,已被用于抵押贷款,抵押贷款金额70余万,该车辆为一车龄近7年的长城牌SUV汽车,型号为H6,抵押贷款金额8万元,抵押权人均为中国银行,该银行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在先查封、扣押该房产、车辆。另外,刘某用于经营门面产权系他人所有,租期已经届满,现已关门歇业。通过关联案件分析,刘某在其他法院另有多件执行案件,均未执行到位。该案经向首封法院发出参与分配函件后,本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典型意义】

商业交易中,因市场环境变化,被执行人未能抵御经营风险导致经营状态恶化或者生意失败,从而丧失履约能力,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也无法执行到位,属于典型“执行不能”案件。

提醒公众:从事商事活动,应当考察交易对象信用及履约能力,合理确定交付结算的时间跨度,尽力事先注意规避风险,避免因交易对手经营异常,导致巨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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