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法院:父女赡养起纠纷 法院和解亲情归

2019-12-10 16:39:5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近日,执行局以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为出发点,成功执结邹某甲与邹某乙赡养纠纷一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

邹某甲年迈多病,缺乏劳动力,其女邹某乙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经邹某甲起诉,法院判决邹某乙每月支付邹某甲赡养费800元及相关医疗费等。判决生效后,邹某乙仍拒不履行义务,邹某甲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邹某乙表示父亲享有低保收入与工伤赔偿金,足以满足生活需求,而自己每月工资收入不到2000元,且要支付贷款和养育子女,经济困难故拒绝履行义务。通过调查了解,邹某乙父母早年离婚后,邹某乙随母亲生活与父亲之间缺乏沟通交流。执行法官告知双方珍视亲情,通过释法析理,成功促成邹某乙主动履行义务。(何巧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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