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井法院“温情执行”化解买卖合同纠纷

2019-10-12 16:53:1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杨某与陈某因购买鸭子欠货款引发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法院调解陈某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支付货款11800元,而陈某迟迟不履行法律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前期同被执行人进行沟通,陈某时而说自己在成都,时而说自己在宜宾,总之就是不肯现身,以各种理由搪塞法官。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掌握到被执行人当天在家,于是于10月10日下午驱车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将被执行人“逮”了个正着,被执行人看到法院的警车和严阵以待的法警,当场“心灰意冷”,还未等法官开口,主动表示,是自己的不好,没有按时履行法律义务,现在立即支付货款给申请人。执行法官见此情况,转而从邻里和睦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对被执行人进行疏导,希望解开被执行人的心结,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同时鉴于其认识问题到位,系初次,对其进行了口头训诫。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法官的“温情执行”下,得以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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