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井打响“小额执行案件”执行行动“第一枪”

2019-08-02 15:53:2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为有效遏制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贡井法院执行局在两级法院的指挥下,于7月31日出动第一执行小组对某公司不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采取有利措施,成功打响了“小额执行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第一枪”。

当天上午9时30分左右,执行小组前往贡井区艾叶镇某村处置对贡井区环境保护局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自贡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相应法律义务,根据个案分析,决定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当执行员对被拘留人宣读完拘留决定书后,被拘留人向法院立即表示,当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罚款8400元及案件执行费50元,合计8450元。

鉴于被拘留人当场履行,且系初次,认法态度良好,遂决定不予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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