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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三元酒钱引纠纷 法官调解化矛盾

www.scol.com.cn  (2017-11-14 14:44:2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2017年10月20日,四川省富顺县一家豆花饭店内韦强与李铭发生激烈身体冲突,韦强在冲突过程中受伤,随后韦强一纸诉状将李铭与李铭妻子黄芳起诉到了富顺县人民法院,事件起因竟是因为三元酒钱。受理案件后,富顺法院法官采用“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原则,动之以理、晓之以情终于成功调解了这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维护,富顺法院的调解工作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原来,10月20日,韦强到黄芳经营的豆花店就餐时点了三两白酒。结账时,韦强认为服务员多收了自己三元酒钱,便与黄芳发生了激烈争吵。此时,黄芳的丈夫李铭正好来到饭店,见到自己的妻子受到欺负哪里还问什么缘由,上前便与韦强产生了激烈的身体接触,韦强受伤后将李铭、黄芳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黄芳、李铭赔偿自己因受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800元。

富顺法院承办法官在案件受理后,立即找到原、被告了解真实情况,在弄清事实真相的过程中,认真向双方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分析诉讼的利弊得失,但双方的对立情绪比较强烈,赔偿数额差异也较大,迟迟未能达成调解。开庭审理后,法官结合案件本身,努力寻找解决双方矛盾的切入点进行调解,最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缓解了双方剑拔弩张的气焰,使双方当事人原本悬殊的调解意向趋于一致,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黄芳、李铭当场付给原告韦强各项损失2000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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