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自贡市中院到市环保局开展环保公益组织培育、环保修复治理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和近期开展环保行政处罚专项执行行动开展工作对接座谈。
自贡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阳,市环保局长向军,副局长倪蓝英,执法支队支队长刘久刚,市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庭、执行庭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同志参与座谈会并进行了广泛的意见交流。
会上,张阳提出要尽快抓紧培育环保公益组织,明确环保修复治理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主体,对市环保局已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被处罚对象,市环保局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要果断采取执行措施予以执行。近期内,针对逾期不缴纳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罚款的,开展一次专项执行行动,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执行效果。
向军表示,自贡市环保治理工作任务繁重、压力较大,法院能主动作为、积极参与配合,加大了自贡市环保治理工作的力度。市环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要主动抓住市法院开展行政处罚执行专项行动的机会,把握尺度、及时推动,确保环保行政处罚罚款专项执行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并对整个社会起到环保警示作用。同时对环保公益组织的培育和环保修复治理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主体,要因地制宜的抓紧建立。
自贡中院与市环保局还就全面加强司法护航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合作,推动“绿水青山司法护航工程”的合作方案形成初步一致意见。
(尤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