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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法院成功调解158户业主集中诉讼的涉民生案件

http://www.scol.com.cn  (2017-10-10 16:50:40)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日前,富顺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板桥镇某小区158户业主集中起诉宜宾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158起涉民生案件。该系列案件系富顺县委、县政府交办,自贡市政协督办案件。富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静春高度重视,指派分管副院长潘建忠牵头组成两个合议庭办理。

法院受理案件后,合议庭立即对案件所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由潘建忠带队到被告公司、宜宾市工商局、富顺县国土局及商住楼所在地政府等地调查了解情况,并及时将案件所涉政策、法律向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汇报,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以助化解纠纷。

该系列案件系上列原告与被告在2011年的不同月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将其开发修建的富顺县板桥镇某小区的商品房出售给原告。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支付了房款,而被告至今未按约定交付房屋权属证书,虽经原告多次交涉,被告均未给予有效答复。原告遂起诉要求被告依法履行合同,即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并向每户支付违约金20000元。

国庆、中秋双节期间,潘建忠带领各承办法官结合调查了解的情况,分别向原、被告释法明理,分头做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均表示有调解意愿,于是法院通知原、被告于10月7日上午9时到法院面对面协商。在各承办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于当天12时40分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当场向法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

至此,该158起集中诉讼的涉民生案件得以成功调解,而法官所做的工作也得到原、被告的双双点赞。

(赵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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