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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法院:巡回审判化纠纷 多元联动解心结

http://www.scol.com.cn  (2017-09-01 17:48:3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近日,在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富顺县人民法院、兜山镇政府、兜山镇司法所、兜山镇某村委会的协同配合下,一桩纠缠多年的赡养纠纷得以顺利调解结案,父子、兄弟终于解开多年心结。

原告高鹏向富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高乾发、高乾友、高乾会对其履行赡养义务。经法院审理查明,高鹏年91岁,身患多重疾病,系某单位退休职工,月退休工资有3000多元,自老伴去世后,高鹏便一直独自生活。三个子女在2015年就高鹏的赡养问题达成协议,高鹏在高乾发、高乾友处轮流居住一年,在居住期间由高鹏给付子女每月1000元作为生活费。2016年高鹏在高乾友位于泸州的家中居住时与高乾友发生矛盾后便于今年3月回到女儿高乾会位于富顺的家中生活。因高乾友当年顶替了父亲的工作,高乾发和高乾会认为高乾友应当履行当初按工资进行返点的承诺,而高乾友则认为父亲每月有退休工资,不需要子女再给付其赡养费,因3人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高鹏便提起诉讼。在多次组织调解仍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为保护老人合法权益,法院经审理认为,高鹏年岁已高且身患多种疾病已无法独立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应以固定跟随一名子女生活为宜,鉴于高鹏坚持要在自己的老家落叶归根,判决高鹏随高乾发居住并由高乾发负责其饮食起居,同时考虑到每个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判决高乾友和高乾会每月支付高鹏生活、护理费各500元,医疗费由三个子女平均分摊。

该案一审判决后高乾友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考虑到该案系赡养纠纷,一审承办法官及时向各当事人送达了上诉状,并再次重点对高乾发进行判后释疑,解释法院判决的法理和情理,要求其在二审结果出来之前作为大哥要照顾好老人的生活。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承办法官收案后经过前期多次调解无果,决定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为出发点,在兜山镇某村开庭审理此案。接到决定后,富顺法院永年法庭及时与兜山镇政府、司法所、村干部联系,通过典型案例向其讲述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的积极意义和现实效果,尽管之前已经多次组织调解没有达到效果,当地政府表示会再次配合法院妥善化解纠纷。

2017年8月30日上午10时该案在该村委会办公室准时开庭,在濛濛细雨中巡回法庭内外的旁听群众仍达70余人。案件休庭调解过程中,到场的中院承办法官、兜山镇政府两名副镇长、永年法庭法官、兜山司法所及村干部各自从自己的职能分工出发,从不同角度向当事人分析利弊、指出此次纠纷中各自存在的不足之处,以父子感恩之心、兄弟手足之情为调解重点,最终促使各方达成维持一审法院关于生活、护理费的判决,并由三人共同负担高鹏住院医疗费的调解意见。

(司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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