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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中院召开首次类型化案件联席(法官)会议

http://www.scol.com.cn  (2017-03-31 11:42:5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近日,市中院在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首次类型化案件联席(法官)会议。各区县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领导、各类型化案件联席(法官)会议成员参加了会议,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阳出席会议。会议由市中院民一庭庭长尤艳主持。

会前,市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廖四春通报了市中院审定的各类案件联席(法官)会议成员、执行委员、会议秘书名单。

会议对农村从事畜牧养殖的农村居民在侵权案件中适用城镇或农村标准赔偿的问题进行了讨论,确定了对该类人群若其实际收入已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所从事的畜牧养殖已达到产业化要求的,可以适用城镇标准进行赔偿。会议还就省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十三条在审判实践中如何确定案由、是否可以拓展至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责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等法律理解与适用进行了讨论。

张阳对召开首次类案联席(法官)会议和会议效果表示充分肯定。他表示,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试点运行类案联席(法官)会议是响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创新之举,自贡两级法院民事审判部门应当做好试点运行工作,充分发挥类案联席(法官)会议作用,为统一全市法院民事审判裁判尺度和类型化案件裁判标准,提升民事案件审判质效,实现同案同判,提高司法裁判公信力作出积极贡献。

(欧阳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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