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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法院“三个规范”有效促进解决执行难

http://www.scol.com.cn  (2016-11-29 15:42:5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今年以来,荣县法院采取“三个规范”化解执行难问题,案件执结率较去年同期提升26.36%,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比增长5个百分点。

一是规范执行行为标准。结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制定《规范财产性执行措施的规定》,对财产性执行措施、审批流程、执行异议等方面作细化规定,要求执行干警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杜绝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情况,确保依法执行、规范执行。二是规范执行管理标准。对每一个执行案件均在执行三大平台上全程留痕,完整录入执行相关内容,将执行案情、执行过程、执行结果全过程置于网络管理监督之下,当事人凭借查询码可查询案件进展,对应公开的执行法律文书及时上网,确保全程公开。三是规范执行结案标准。穷尽执行措施,及时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对有可供处置的财产及时查封拍卖冻结划拨,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向执行申请人讲明情况,杜绝案件体外循环和随意终止、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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