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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轻刑案件快办点 用时至少缩减20分钟

http://www.scol.com.cn  (2016-11-09 16:45:0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为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自2015年5月在全市率先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试点工作以来,积极贯彻落实有关精神,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全力打造轻刑快办“大安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先后得到市区两级党政领导高度评价。目前,我院共开庭审理71件轻微刑事案件,占简易程序案件的58.4%,案件当庭裁判率100%。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每件案件审理用时由40分钟以上缩减至15分钟以内,审判周期由一个月左右缩减至平均时限9日。我院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强大的协调联动机制。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机制运行规范化,我院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上级法院业务指导。在大安区委和自贡市中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的自贡市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推进会在我院召开,会议明确了全市“轻刑快办”工作要以“大安模式”为参照进行全面推广的工作要求,并进一步建立“全市学习,全市联动”的工作格局,自此“大安模式”在全市范围全面铺开。目前,在强大的协调联动机制下,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各政法单位的鼎力相助,全力保障所有轻微刑事案件均处于“高速运行”状态。7月,《人民法院报》以《大安法院轻刑快办初见成效》为题进行了报道。

二是坚强的服务保障体系。为确保“轻刑快办”制度常态化,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我院党组整合全院力量,建立起以刑事审判庭为中心,向外不断“辐射”的服务保障体系,在人、财、物以及新闻宣传等各个方面提供坚强保障。在人员保障方面,努力克服困扰多年的“案多人少”问题,通过人员调整,刑事审判庭由试点前的“三审两书”,增加到现在的“四审四书”,并在人员得到保证的情况下,成立了“快速处理小组”,小组由一名法官与两名书记员组成;在物资保障上,办公室、法警队与刑庭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三个部门各派出专人就警车使用、文书送达、后勤保障等工作进行对接,打破以往层层审批、多头联络的繁琐格局,从根本上杜绝了因后勤保障不力导致审理拖延的情况发生。

三是科学的案件审理流程。今年,我院在公、检、法、司共同出台的《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在内部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操作细则》,将试点工作成果进一步转化,对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进一步细化,确保每一个环节不出现人为的“时间浪费”,保证每一个环节都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审查起诉阶段,在集中立案、集中送达、集中开庭、当庭裁判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庭前送达程序,将庭审中核实身份、告知权利义务以及释法释疑工作均做前置处理,并且在庭审时进一步核实上述程序是否依法进行,此举既缩短了庭审时间,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当庭裁判效果;在文书制作方面,推出审理报告表,将传统审理报告的“文书写作式”彻底改变为“填表式”,法官不再撰写审理报告,只需要在表格中概要写明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及证明的主要内容,达到“一目了然”的效果。同时,进一步简化裁判文书的写作,所有文书一律依照被告人认罪案件裁判文书格式从简,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方便被告人了解文书内容。

四是严格的审判质量管理。在不断提速的同时,我院也深刻认识到案件质量的重要性。在案件审理审理中,严把流程关、质量关,按案由和犯罪事实梳理汇总,对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做到送达、庭审“两次询问”,确保当事人清楚认知适用简易程序和自愿认罪的法律后果。在庭审中给予被告人必要辩护、陈述时间,做到“程序简权利不减”。同时,严格执行量刑规范化,就适用量刑规范化的政策及量刑标准、依据,与被告人进行沟通,保证量刑结果科学透明,在提高审判效率的同时,切实提升审判质量。

(伍丽梅龚炫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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