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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法院辗转腾挪 为农民工追回8万工资

http://www.scol.com.cn  (2016-06-13 21:59:14)  来源:四川在线自贡频道  
编辑:杨国庆作者 廖军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廖军)近日,蒋某、杨某等八名农民工喜滋滋地从富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接过属于自己的8万余元工钱,心里充满了对法院、对法律公平正义的信任。

2014年3月,蒋某、杨某等八人在河北省帮罗某某所承包的一处建筑工程砌堡坎,同年10月,经结算,总的罗某还欠蒋某等八申请人8万余元。罗某向八名工人书面出具了欠条,并约定于2014年12月底前付清。但之后罗某未按约定付款。后经催收,罗某依然未付,蒋某等人于2015年2月向富顺县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罗某于2015年8月15日前付清。法院根据协议出具了调解书。在调解书约定付款期限到期后,罗某依然未付。蒋某等八人隧于2015年9月向富顺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受理后,立即查询被执行人罗某财产,但没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经联系罗某后,罗某开始推脱说自已没钱,自己的工程款也没收到,所以没法支付。经查,罗某本人也未在当地,还在外面做工程,具体在哪儿也不清楚,各申请人也不知其具体在何处。

为了挽回农民工的损失,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法院执行局法官不断联系被执行人,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但之后罗某连电话都不接了。经多方查询,终于得知罗某正在法院起诉另一公司支付工程款。得知此消息后,执行局法官立即联系了该案承办法官,请求在该案判决出来后立即通知。后该案判决某公司需支付罗某工程款40余万元。在判决一生效,执行法官立即向该该公司出具了提取裁定。并找到该公司负责人,进行法律宣传,阐述拒不履行义务可能面临的后果。之后,又反复与该公司联系,并通过该公司与罗某取得联系,最终促成该公司将工程款支付给罗某,并直接将罗某需支付给蒋某等八名农民工的工钱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提取出来。因该案执行过程中全程与各申请人密切联系,沟通,解释,申请人深知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才终于执行到位。各申请人在领到执行款之后,均表达了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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