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诈骗套路多 富顺检察院提醒群众提高警惕

2022-07-28 20:46:5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熊霞 自贡频道 刘亿

7月28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审理一起养老诈骗案,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

2010年11月23日,小陈(化名)等人冒用他人身份在成都设立商贸有限公司,后又以冒用的身份在自贡市设立该公司自贡分公司、在富顺县设立保健品器材经营部,并通过认购保健品派息返利、编造“富二代”身份等形式在群众中实施非法集资活动,自2011年以来,共发展客户120余人,非法集资达300万余元。

本案涉及多个地区,中老年人被害人居多,部分被骗老年人的钱是其养老的钱,老年人被骗后不敢跟子女诉说,怕子女责怪,心理承受巨大的痛苦,有的被骗老年人直至去世,子女都不知道其被骗的事实。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对小陈(化名)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陈(化名)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高额利息为诱饵的欺诈方式,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富顺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小陈(化名)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

案件提醒:不轻信各类“健康讲座”、各种“特效神药”、各种“免费旅游”,通过正规途径了解保健知识、购买药物; 对各类“低投入高回报”“预付投资”“售后返租”等信息多加鉴别,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贪图小利,提及交钱要慎重; 不随意参加非官方渠道扫码注册送礼品活动,不随意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子女要对养老诈骗引起重视,平时增加对父母的陪伴,多向父母介绍防骗知识,避免老年人因对方一时的嘘寒问暖,落入骗子的“温柔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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