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打造有序、畅通、安全、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全力推进富顺县“创文”工作,富顺县交警大队积极开展查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
近期,富顺县交警大队在加强对辖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过程中,查处了两起教练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12月5日、6日,通过对晨光路(行政中心与瓜山农贸市场交接路段)交通秩序进行巡查时,均发现有教练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警员果断锁定违法行为。驾驶人这种驾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5条第11项之规定,将受到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富顺交警呼吁:文明交通靠人人,教练车作为培养学员的车辆,教练更应指导学员文明驾车,学员也应自觉培养良好的驾车习惯,为创建文明交通秩序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