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的龚先生于2016年9月在该县国美电器城购买了一台海尔洗衣机,价格3799元。改机在使用了2个月后就出现了下水管漏水的现象,而后在一年的时间内出现了4次质量问题。
消费者与商家联系协商换货,商家称可以延保,但消费者认为一年连续修理了几次,但质量问题反复出现影响使用,坚持要求更换新机。商家只给了消费者国美售后服务负责人电话,要求消费者自己联系想推诿了事。消费者多次联系无果,在2017年9月投诉到“12315”平台。
该县市场监管局在受理了龚先生的投诉后,立即通过电话联系和派员上门的方法与经营者核实情况后,对该电器城经营负责人反复进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希望双方依法达成协议。富顺国美电器城最终同意给消费者换一台新洗衣机,由于没有同款洗衣机,决定作退货处理。
9月19日,富顺国美电器城原价退给消费者购买洗衣机款3799元。龚先生在拿到退款之后激动的说:“你们市场监督管理局真的是我们消费者的保护神”。
(邱家华 张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