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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一男子凌晨怒砸ATM机被判刑

http://www.scol.com.cn  (2017-04-27 11:00:1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富顺一男子丁某用砖头将某乡镇营业所的一台ATM自动存取款机的触摸屏和显示屏砸坏。近日,被告人丁某被控寻衅滋事罪在富顺县人民法院受审,并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一错再错,不知悔改

检方指控,2016年8月31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丁某用砖头将富顺县某乡镇营业所一台ATM自动存取款机的触摸屏和显示屏砸坏。经鉴定,被损毁的ATM自动存取款机的触摸屏和显示屏价格为5914元。

此前,丁某因犯抢劫罪于2009年10月19日被四川省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12年1月22日刑满释放。

铁证如山,无从狡辩

庭审现场播放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申某进入自助银行后,先在ATM机上办理业务,不知为何,突然丁某捡起半截红砖砖头用力朝进门最右边的一台自动存取款机扔过去,自动存取款机的屏幕当时就被砸坏了,玻璃碎了一地。砸了之后,他转身就离开了。案发后,被告人丁某向接群众报警赶到现场的民警投案自首。经司法鉴定,丁某在本次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一时意气,后悔终生

看完录像,丁某坦言:“我看到自己做了什么,挺后悔的。”申某说,因为之前往账户里存过钱,就去自助银行查卡里的余额,结果钱没到账。“那时候气就上来了,就拿砖头砸了机器。当时就看到屏幕破裂。”

丁某对检方出示的证据和指控都没有异议,由于家里经济困难,申某没能赔偿银行的损失。富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当庭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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