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无讼”村居 大安加快推进基层治理

2020-11-11 14:50:3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肖姗 自贡频道 万方雄 四川在线记者 秦勇

家住自贡市大安区何市镇某村的陈某与甘某是相隔一条公路的邻居,10余年来关系一直很融洽。可最近陈某一纸诉状将甘某告上法庭,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从2018年起,甘某在其住房的右侧修建坝子、围墙,将陈某承包地石厂土边坡挖了大约1米宽,自此双方就土地问题经常争吵,甚至大打出手,经何市镇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陈某起诉至大安法院。

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纠纷系邻里矛盾引起,虽标的不大,但双方积怨较深,若处理不好,可能激发更大的矛盾,便委托何市镇诉源治理暨诉讼服务站进行调解。经过何市镇诉源服务站的悉心调解,邻里关系得到修复,双方和解。

眼见为实,兼听则明。该案承办法官接手调解任务后,综合考虑法理和情理,深入老乡家里查看、现场讲法。由于双方对立情绪比较大,承办法官首先对双方采用“背靠背”调解,分开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耐心进行劝解,引导双方妥善处理邻里关系,最终双方和解,原告撤回起诉。

在调解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协调双方核心利益诉求,统筹何市镇诉源服务站的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服务站“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的主要职能,展示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最大程度兼顾双方利益,成功解决邻居间身体权纠纷,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为无形。

“邻里纠纷案件虽小,但这类案件关系到邻里和睦、乡村的和谐氛围,这样的纠纷很可能出现赢了官司,却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只有立足于调解才能真正化解矛盾。”大安法院相关负责人说到。

据了解,大安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工作,设立诉源治理暨诉讼服务站(点),整合乡镇、两所一庭、村(社区)、人民调解、社会乡贤等力量,营造法治乡村良好氛围,促进“无讼”村居建设,实现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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