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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基层法官刘萍:“油盐不进”群众利益为先

http://www.scol.com.cn  (2015-12-08 10:40:31)  来源:四川在线自贡频道  
编辑:杨国庆作者 安妮娅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安妮娅)面对多次调解无果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一案,审理此案的自贡市大安法院法官刘萍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此后,被告曾打电话勾兑,被刘萍严词拒绝,并向其宣传法律,进行调解。最终,促使被告当即兑现了所欠农民工的工资3万元。

作为一名长年工作在城乡结合区的法庭和民事审判一线的法官,刘萍审理了大量类似于这样的民、商案件。她说,民事案件涉及千家万户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就该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以为民之情怀做好为民之事,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维护群众利益落到实处。

法官作为社会矛盾纠纷的终局裁判者,是保护合法利益的最后一道屏障。刘萍说,“排解群众的疾苦是法官肩上义不容辞的责任,自身的安危要置于群众利益之下。”

万某诉李某离婚纠纷一案,被告李某身患艾滋病,原告万某曾起诉离婚,后因李某不同意并扬言报复而被迫撤诉。当原告再次起诉时,刘萍主动要求接手审理该案。

“这件案子可不能简单下判,一判了之。”随后,刘萍开始联系社区工作人员,从关心李某的生活入手,帮助其解决困难。这些真诚关怀的举措,解开了李某的思想疙瘩,缓解了一触即发的矛盾。当刘萍再次登门来到李某家时,李某放弃了报复万某的想法,同意调解离婚,并对法官不辞辛劳,真心关怀之举表示感谢。

在刘萍的推动下,大安法院建立了与地方政府二级联系制度,即民庭、各法庭与街道、乡镇建立联系制度,并由庭长负责。各法庭与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保持密切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针对人民调解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的一般性的法律问题、调解技巧、调解文书制作等方面采取组织交流、经验演讲、现场观摩等多种方法进行指导,防止矛盾激化。

近年来,刘萍同志共对人民调解员培训30余次,开展专题讲座15次,接受法律咨询300余次。通过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大安法院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化解了大量纠纷。同时,通过刘萍同志对各基层人民法庭的调解工作的指导,各基层人民法庭自身审理案件的调、撤率大幅上升,化解了大量民事纠纷,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十多年来,刘萍同志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的言行,结案上千件,无一件违法、违纪记录。在代理人行业和当事人眼中,刘萍是一位让人不解的“油盐不进”的法官。而正因为她的“油盐不进”,博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党和人民也给了她极高的荣誉。近年来,刘萍同志先后获得“全省法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四川省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公务员、“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句话是刘萍同志的座右铭,它见证了刘萍同志的成长历程,也将激励着刘萍同志在新的工作征程上不断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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